近年來,通過結婚拿到配偶永居簽証的個案數量大幅上升。目前,移民部每年都發出超過30,000個配偶簽証。隨著頒發簽証數量的增加,以假結婚取得簽証的個案也越來越多。
以下是一個典型的假結婚案例:非澳籍的女子以結婚的理由取得永居身份后,或者成為澳洲公民后,便与澳洲的丈夫提出离婚,若干年后再申請她的前任丈夫來澳。另一种情況是,申請人拿到配偶臨居簽証后便申報遭受“家庭暴力”,不但不用提供婚姻關系持續的証据,更不用等兩年便可拿到永居。
在一般情況下,移民部若發現支持婚姻或同居關系的証据不足,只會拒簽。但若發現申請人及擔保人有欺騙行為的話,則會展開調查,情況嚴重的會移交檢控部(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 DPP)提出訴訟。一旦法庭宣布罪名成立,當事人將會受到法律制裁。有組織的假結婚行為最高可被判入獄10年,又或罰款10万元。即使申請人已取得公民資格,移民部也有權取消其簽証,并勒令离境。
最新資料顯示,在過去一年內,移民部共調查了1,909個假結婚個案,比前一年增加了22%,其中60%申請到新州定居。大部分的申請只是遭受拒簽,有15件個案當事人遭檢控部檢控, 其中六個被判有罪。
大部分的調查都是由公眾的檢舉引起的,包括擔保人的指控。在1999-2000年度,移民部接到1,458份指控假結婚的案例;2000-01年為1,127例;2001-02年為1,355例。
由于這些原因,現時移民部規定85%的來自高風險國家的申請人必須面試,以确保申請的真實性。与此同時,移民部還會与社會工作者、護士、警務人員及Centrelink加緊合作, 以証實家庭暴力的情況。
下表是自94年起申報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的數目:
年份 配偶签证申请数目 申报遭受家庭暴力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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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配偶签证申请数目 |
申报遭受家庭暴力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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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5 |
757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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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6 |
7726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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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7 |
21,639 |
62 |
|
97-98 |
26,319 |
85 |
|
98-99 |
31,187 |
172 |
|
99-00 |
30,598 |
256 |
|
00-01 |
31,800 |
442 |
|
01-02 |
33,088 |
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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