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急需增加经济实力,它热忱地欢迎各国有经济实力、有能力、有才干的企业家移民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的规定,企业家如果在加拿大的某一企业,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一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并亲自参与该企业的管理,就能够作为企业家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法对企业家移民规定的最低的净资产的总额为30万加币,另外,要求企业家从递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中至少有两年的商业管理经验,并对一家“符合条件”的公司持有股份。
加拿大移民法还规定,企业家移民必须有意愿在加拿大创立或购置一个生意。对企业家在该生意中的投资额,联邦移民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求所做出的投资比例要相当于或大于其所投资的企业的总投资额的33%。
移民官在衡量一位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条件时,集中考虑二个问题:
(1)该申请人有无意图在加拿大设立一个企业? (2)该申请人有无能力在加拿大设立一个企业?
在审查第一个问题时,移民官主要看该申请人是否对加拿大有足够的了解,他的资产是否真的会转移至加拿大用于投资该企业。如果申请人曾去过加拿大,或打算去加拿大访问并参加省政府举办的企业家移民讲座,获得一份毕业证书,即可以认为他对加拿大有了足够了解。同时,申请人应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将他的资产转入海外的银行。
在审查第二个问题时,移民官除了考虑申请人的净资产金额外,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商业背景。申请人应与专业顾问仔细讨论他的商业背景问题。
企业家移民的投资,不必在移民前进行,只需在拿到移民身份後三年以内,做出上述的投资。
企业家移民获得移民身份后,本人及配偶与子女的移民签证(相当于美国的绿卡)上会附加一个条件,即在三年内需创造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亲自参与管理达一年以上,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一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如果企业家移民在三年内不能完成这个条件,申请人及全家就会被命令离境。
申请人所创造的企业是自己拥有的,故赢亏由自己承担。其好处是本人对该生意有绝对的控制权,自己的投资不会操纵在别人手里,其缺陷在于企业家必须有相当长的时间参与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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