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了美国才一天,二哥廉均就把爹爹的信给我看。信内说要我立刻去东部见他,以便我在东部读书。我正在拿不定注意的时候,碰到了薇曼。她带我去看了她读的密尔斯女子大学(Mills College),我对校园的印象非常好,便立刻一面办入学手续,一面写信给爹爹,说一般学校都就要开学了,为了不耽误时间,我决定在西部入学了。
其实我一点也不知道密尔斯的名望或学业程度,我只是迷上了它的校园而已。它除了教室、图书馆、音乐厅、露天希腊式剧场,和许多各式各样的建筑之外,还有五座学生宿舍,分布在山顶和平原之上。但我最喜爱的倒不是这些精美的房屋,而是校园里的高树衰草,幽湖丛山。
因为我住在国际大厦是要付租钱的,而我又从小就被训练了要省俭,所以在密尔斯缴了整年的学费和居宿费之后,我便问学校可不可以在没有开学前,就让我搬入宿舍。舍监犹疑了一下,说还要等一个多礼拜才开学,所以宿舍里冷冷静静地没有一个人,但只要我不怕冷静,不嫌寂寞,她可以提早分配我一间房间。床单毛巾等等可以先发给我,但餐厅还没有开工,吃食的问题要我自己解决。
二哥和三哥听了这消息,立刻反对。他们说身为兄长,决不能让我孤魂野鬼地,独自去住一个约有七十多个房间的空宿舍。何况我刚刚来到美国,人地生疏,年纪又轻。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何以对我的父母交代?“哎呀,只一个多星期而已,”我说,“会出什么事?我先在宿舍里住下,把校内校外的情形摸熟一点,那么开了学之后,就不必凡事都要请教别人了。这样既省了钱,又落得自己方便,何乐而不为?”
我的理由也许不够充足,可是我坚持的本领却相当强,两位堂兄只好陪着我,坐了薇曼的小汽车,送我去密尔斯,然后恋恋不舍地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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